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7-01-30 浏览量:次
各系、中心、机关:
根据学校的院(系)管理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件(人字[2001]70号)及学院的承包实施方案([2004]5号)的文件精神,我院2004年至2006年的岗位聘任已经结束,新一轮的岗位聘任还未开始,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所有的教师岗位津贴从2007年3月开始暂时按如下标准发放,待下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公布实施后再重新调整补发。
教授: 30000元/年
副教授:16000元/年
讲师: 9000元/年
助教: 6000元/年
化学化工学院
200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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