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论文开题实行科技查新的规定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0-04-16 浏览量:次
关于博士论文开题实行科技查新的规定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博士论文的开拓性和新颖性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第一要素,论文开题时的选题新颖性和研究方向的前瞻性是整个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的关键。博士论文开题科技查新是保证选题及其结果的创新性、前沿性、科学性与适用性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博士论文选题的重复,客观正确的判别博士论文的新颖性,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查新工作必须由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完成。教育部科技查新湖南大学工作站设在湖南大学图书馆。
二、查新机构完成查新工作以后,必须出具《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报告》,以此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答辩的依据。
三、查新报告作为开题报告的附件材料在开题后交所在学院,作为申请答辩材料的一部分。
四、各学院在收到博士生科技查新报告后,方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博士生的开题结果。
五、查新费可以从博士研究生个人业务费支出。
六、 本规定自200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研究生院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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